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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结算,基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期限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总额范围内的相关交易,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审议。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2、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商业银行等高信用评级的外汇机构,公司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

  3、外汇衍生品合约确定的执行汇率以目标成本汇率或测算报价的成本汇率为基准。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子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采购部通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 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门及采购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加强公司稳健经营。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029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和设备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方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本议案额度内,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融资租赁机构的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的公司相关资产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交易方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交易方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三)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四)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2、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3、 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5、 本次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6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七、 已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截止2025年4月30日,嘉澳环保已与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9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子公司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嘉澳环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融资租赁款项均已放款。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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