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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睿博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10,491,199股减少至9,562,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68%减少至7.00%,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睿博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7日,中睿博远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睿博远持股比例为7.00%,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现就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睿博远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28,200股,持股比例由7.68%减少至7.00%。具体情况如下: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部分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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