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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补选陈秋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秋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

  陈秋飞先生简历

  陈秋飞先生,男,中国国籍,1983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科副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复神鹰碳纤维连云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秋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未接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3.16%股份的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新增临时提案《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3.16%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资格,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1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5月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分别汇报2024年度履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平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雷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正明)》。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10.01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10.02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10.03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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