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暨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大名路1171号上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汇报事项:中远海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三)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项及第3至9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0、11、1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3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2、3、4.01、7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内容详见同步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8、9、10、11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4至9项议案、第12至13项议案,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符合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关联股东(如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注: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告及相关文件。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28日13:30 – 14:30;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远洋宾馆5楼远洋厅。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2、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86-21-60298620;
电子邮箱:investor@coscoshipping.com;
工作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0-5:15。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5-03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
1、公司将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如无特殊情况,本次A股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28日。如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召开任何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该等回购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以较早之日为准。
2、根据董事会通过的拟回购A股股份数量总额为5,000万股至1亿股,依照 A股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83元/股测算,预计A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7.415亿元~14.83亿元,实际使用的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8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依据本轮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47,244,35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30%,购买的最高价为14.59元/股、最低价为13.0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66,782,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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