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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未用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09,540股全部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5年5月7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8,171,277股变更为207,961,73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8,171,277元减少为人民币207,961,737元。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包括电子邮件、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三)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8号

  2、邮政编码:610045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85542909

  5、邮箱:ir@sns-china.com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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