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5-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15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拟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杨学伟、张欣琪,现拟变更为张炜、周超。
二、变更事由
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变更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开招标,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鉴于此,现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审计机构变更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变更签字会计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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