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7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盈峰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盈峰集团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4,281,493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盈峰集团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盈峰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睿和投资”)的间接控股股东,盈峰集团与盈峰睿和投资系一致行动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21,891,519股,盈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盈峰睿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1,83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何剑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26,173,012股,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睿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合计346,120,188股,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37.37%,盈峰睿和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何剑锋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一)认购对象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日,盈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剑锋,其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关联方的主营业务
盈峰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1-3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四)信用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等,盈峰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5月7日,公司与盈峰集团签署《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认购标的、认购数量及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价款的缴付、限售期、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等,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盈峰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盈峰睿和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41,838,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睿和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7.37%,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对象盈峰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即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至盈峰集团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盈峰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二)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8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
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未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即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3、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即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但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票所派生的股票(如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会遵守上述限售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规定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依其规定相应调整上述限售安排。
4、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6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现就本次发行过程中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0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且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5年12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104,281,493股,募集资金总量为199,699.06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将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总股本 821,891,519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可转债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653.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0,149.89万元,假设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增长5%及增长10%来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其他影响。
(7)不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当年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测算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99,699.06万元(含本数,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等于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数量),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布局开展,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投资家居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功能铁架生产线扩建项目、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项目、AI及零售数字化转型项目、品牌建设数字化提升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募投项目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制定的。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
(三)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在家居行业深耕多年,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团队。公司不断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了健全的人才培养制度,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了一批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数字运营等领域具有专业经验的员工,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致力于产品创新与工艺改进。公司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和先进的生产设备,如智能化生产线、环保材料应用技术等,这些技术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此外,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技术研发体系、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经营效率,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拥有成熟的渠道网络与多元化品牌矩阵。在销售模式上,公司积极布局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与多家电商平台、国内外大客户、经销客户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构建了多层次的销售体系。此外,公司构建“主品牌+子品牌+国际品牌”矩阵,覆盖不同消费层级,全方位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品牌竞争力。公司凭借多年的品牌积淀和广泛的销售网络,已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市场地位,为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市场基础。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加强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数字运营,全方位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制定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的形式、比例、制定及执行机制等,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依法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并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公司/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公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公司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依法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并切实履行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4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号顾家大厦一楼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1,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5,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599号顾家大厦
电话:0571-88603816
邮箱:securities@kukahome.com
联系人: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