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持有公司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0%。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灏月持有公司357,714,9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8%。杭州灏月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0.62%变动至20.00%,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杭州灏月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系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灏月通知,杭州灏月于2025年5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1,464,756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注:上述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时间及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注:1、上述主体同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2、上述表格中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杭州灏月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68,935,068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阿里创投、菜鸟供应链)》。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杭州灏月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5年5月8日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5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圆通速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圆通速递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网商路699号5号楼3楼308室
法定代表人:沈沉
注册资本:426,447.0429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D27T4D1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3年10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7.5947%;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5.7470%;
Alibaba.com China Limited持股6.6583%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3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71-85022088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网商路699号1号楼3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沈沉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9366291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除证券、期货);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经营期限:2006年10月10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杭州臻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969号3号楼6楼
联系电话:0571-85022088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501号V413室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596643970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会务服务;承办展览;展览展示设计;票务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另设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08室为另一经营场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7月4日至2032年7月3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凤新路501号菜鸟总部园区北区菜鸟驿站
联系电话:0571-85022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杭州灏月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阿里创投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菜鸟供应链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杭州灏月与阿里创投、菜鸟供应链均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以持有人所持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除以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次披露的总股本为计算口径。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杭州灏月出于股东自身发展战略和资金筹划考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圆通速递股份,系履行前期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灏月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圆通速递股份不超过68,935,068股,拟转让比例不超过圆通速递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025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灏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圆通速递21,464,75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0.62%),交易价格均为12.42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灏月持有圆通速递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11.00%。由于杭州灏月为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杭州灏月与阿里创投、菜鸟供应链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圆通速递710,815,3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20.62%。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灏月持有圆通速递357,714,92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10.38%,杭州灏月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圆通速递689,350,5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20.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3年12月2日,前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圆通速递379,179,68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杭州灏月、阿里创投、菜鸟供应链)》。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沈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沈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之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万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沈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沈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万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沈沉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之一: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沈沉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之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万霖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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