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6,053,79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6,053,79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6,053,79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462,150股增加至218,515,940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6,131,270股,非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02,384,67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14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6,053,79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3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6,053,790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5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202,462,150变更为218,515,94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信博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中信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053,79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二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浩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刘义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非授信票据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1、2、3、4、5、6、7、8、9、10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议案5、6、7、8、9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议案8、10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8 :关联股东蔡浩先生回避表决;
议案10:关联股东蔡浩先生、杨颖先生、周石俊先生、刘义君先生、荆锁龙先生、陈夫海先生、潘雪芳先生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克兵、肖晴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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