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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9.77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6.83元/股(含)。

  ●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7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6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3.55元/股,最低价为23.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9,224.7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9.77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9.77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6.83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6.83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是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及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9.77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6.83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3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0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与科技中一路交汇处创益科技大厦B栋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邓学勤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小琴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5-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舟、林佩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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