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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52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公司编号:2025—020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开展安徽省配变能效提升改造服务项目,并与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签订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日常关联除外)共0次,累计金额为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综能”)合作,共同开展安徽省配变能效提升改造服务项目,并与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安徽电力”或“甲方”)签订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安徽项目”),现将有关内容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项目主要是为安徽电力营业区域内合肥、阜阳等16个地市供电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配变能效提升改造服务,助力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改善供电质量,降低配网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及经济运行指标。

  公司拟与安徽综能合作,通过联合投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方式,共同开展安徽项目,通过对配电网进行升级改造实现约定的节能目标,双方基于项目产生的效益公平分配项目收益,预计该项目整体投资金额约为48,781万元,项目收益约为78,990万元,项目运营期限为8年。根据双方约定,公司作为安徽项目牵头方,负责统筹项目全过程工作,投资、收益占比将超过50%。

  二、关联方介绍

  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黄晓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004XH,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山路9号,注册资本金3,254,583.22万元,经营范围从事电力生产、建设、检修、销售;电网服务、经营;电力设备租赁,电力业务培训、餐饮、住宿,会议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电力科学研究;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培训、信息咨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电力电子设备销售;电力物资采购、供应、仓储、配送,废旧物资处置与销售;电能计量和电量采集装置建设、运行、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技术管理咨询;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咨询,电力工程设计标准及建设定额研究、客户服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电力信息通信的建设、运行、维护;代自来水和燃气公司抄表、收费;综合能源服务;房屋租赁;社会保险业务咨询与服务,人力资源市场与人才交流服务;媒体策划、制作与新媒体传播。

  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7日,法定代表人张宇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57850810X7,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稻香路88号,注册资本金4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从事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新车销售;充电桩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

  公司与国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项目名称

  安徽省配变能效提升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安徽项目主要是为安徽电力营业区域内合肥、阜阳等16个地市供电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配变能效提升改造服务,助力配电网综合节能改造及电能质量提升,改善供电质量,降低配网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及经济运行指标。

  (三)项目期限

  项目建设期约6-8个月;项目运营期限为8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能效提升服务费支付方式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中设置年节能量、年供电能力提升量两项指标。项目实施后,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项目实施效果满足上述两项指标后,运营期内甲方每年向乙方(即本公司与安徽综能)按比例支付能效提升服务费,支付比例以竣工决算报告中乙方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五)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1.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资产(简称“项目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负责配合实物资产管理并纳入甲方日常管理体系,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

  2.项目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项目财产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

  4.在本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在本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徽综能共同开展安徽项目,是公司主动优化自身业务模式,借助安徽综能的渠道优势与业务资源,有效发挥其在项目安全管理方面的优势,充分保障项目安全建设运营,有利于公司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环节,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保障配网节能项目服务质量。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交易定价切实维护了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营业收入以及利润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于公司召开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审阅了相关材料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配电网节能业务的拓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秦顺东共四位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股票代码:600452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编号:2025—01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马文海、蔡彬、王永婷、秦顺东均进行了表决回避。(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5-020号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52          证券简称:涪陵电力        公告编号:2025-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1.65%股份的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5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41.65%)提交的《关于向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签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 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5月10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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