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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方章乐先生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不触及要约收购。

  ● 方章乐先生和方文艳女士作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章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88315%变动至0.88317%,方章乐先生和方文艳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5.99997%变动至4.9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收到方章乐先生和方文艳女士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方章乐先生于2025年5月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56,5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章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347,107股减少至5,790,607股,持股比例由1.88315%变动至0.88317%,方章乐先生和方文艳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5.99997%变动至4.9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本公告数据中比例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注:本公告数据中比例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利生物

  股票代码:603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方章乐

  住所/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方文艳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临安市太阳镇**村*组前村*号

  方文艳女士与方章乐先生为母子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5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方章乐,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1241994****19,1994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杭州市下城区**公寓*幢*单元*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方文艳,女,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1241968****27,1968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浙江省临安市太阳镇**村*组前村*号。

  方文艳女士与方章乐先生为母子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文艳女士和方章乐先生单独或者合计均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所减持的股份均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不存在违反股东减持承诺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9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不得超过1%的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五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章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2,347,107股减少至5,790,607股,持股比例由1.88315%变动至0.88317%,方章乐先生和方文艳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5.99997%变动至4.99999%,不再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海利生物上市交易股份(A股股份)的行为(不含本次权益变动),具体详见下表: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海利生物股票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易凭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方章乐、方文艳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方章乐、方文艳

  签名:日期:       2025年5月9日

  附表: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方章乐、方文艳

  签名:

  日期: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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