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5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11月实施完毕并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回购股份1,040,731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1)。

  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8,786,187股变更为797,745,45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8,786,187元变更为人民币797,745,456元。公司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2、联系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3、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0日起45天内

  4、电话:0512-63293967

  5、邮编:215213

  6、电子邮箱:dongmiban@canny-elevator.com

  7、其他说明: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