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控股股东盛妍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51,500,000股的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42,656,277股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不超过14,646,96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持有本公司股份54,000股的股东伍春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4,500股的股东顾军农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0,625股的股东周正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625股的股东周明亮先生分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股、26,125股、12,656股、12,656股,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4,93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14%。
根据披露要求,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公司股本,即488,232,013股,下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妍投资”)、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立克科技”)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以及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周正国、周明亮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盛妍投资:公司控股股东
(二)可立克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三)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女士、周正国先生、周明亮先生
(四)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盛妍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5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3%;可立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142,656,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2%。
2、伍春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顾军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周正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周明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
(1)盛妍投资及可立克科技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前述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2)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春霞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顾军农女士、周正国先生、周明亮先生股份来源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1)盛妍投资、可立克科技合计拟减持数量总计不超过14,646,960股,合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2)伍春霞女士、顾军农女士、周正国先生、周明亮先生分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股、26,125股、12,656股、12,656股,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4,93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014%。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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