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龚俊强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邱盛平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111,251,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5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4,411,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40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人,代表股份46,840,3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9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06人,代表股份30,047,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30,047,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现场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5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3%;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50,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4%;反对12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5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6%;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4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5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6%;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4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5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6%;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49,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96,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4%;反对1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5%;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9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0%;反对1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3%;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96,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4%;反对1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5%;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9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0%;反对1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3%;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39,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3%;反对2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7%;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35,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06%;反对2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7%;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0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2%;反对1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99,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50%;反对1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4%;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9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9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7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51,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03%;反对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7%;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847,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7%;反对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6%;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9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79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74%;反对18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0%;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李运、杨小昆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

  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1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47.3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2%,过户价格为8.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于2025年5月12日届满。根据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18.80亿元,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向后一个考核期递延考核。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8.7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出资方式、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会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会 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除前述自行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