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25-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单独持有公司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其他变更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5月12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俊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0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30,665,6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42.26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6,440,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37.92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4,225,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018,874,309股的4.3406%。
4.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出新提案的股东
单独持有公司3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提议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29,993,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9%;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0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49%;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3%;弃权2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8%。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9,980,6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9%;反对4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8%;弃权2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69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5%;反对4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7%;弃权2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8%。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30,019,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0%;反对4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2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33,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48%;反对4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8%;弃权2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4%。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暨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30,038,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4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9%;弃权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4%;反对4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4%;弃权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2%。
5.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430,044,9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9%;反对3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弃权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8,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14%;反对3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99%;弃权2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88%。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8,730,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6%;反对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1,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4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385%;反对5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8%;弃权1,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7%。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8,716,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5%;反对5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8%;弃权1,4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85%;反对5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03%;弃权1,4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2%。
8.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28,717,2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6%;反对5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1,4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30,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97%;反对5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4%;弃权1,4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0%。
9.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28,783,3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9%;反对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1,4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2,49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86%;反对40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3%;弃权1,4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1%。
10.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四全先生
同意426,177,554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9,891,100股。
胡四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1.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监事候选人丁庚鑫先生
同意417,467,76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1,181,314股。
丁庚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10、11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表决通过。
与会股东听取了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晓鸣 刘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备法定资格;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25-24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5年5月1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公司董事张友鹏先生、余明星先生、邹永军先生、董新洲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推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调整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胡四全先生、董事张友鹏先生、独立董事董新洲先生、胡继晔先生、申香华女士组成,由独立董事申香华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求,对公司本部机构设置进行部分优化调整。一是增设产权管理处、客户服务处等内设机构;二是合规管理部(审计部)等变更名称;三是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科技创新部等部门职责。
调整后,公司本部机构仍为11个。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0400证券简称:许继电气公告编号:2025-2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5年5月1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本部会议室,会议由公司监事丁庚鑫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公司职工监事武育雷先生视频出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一致选举丁庚鑫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丁庚鑫先生,1985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正处级)、临时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技工学校校长,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国际部)党支部书记,河南平芝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平高东芝(河南)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庚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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