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汇德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汇德芯源”)与国仪(宁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仪投资”)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简称“意向协议”),汇德芯源拟对国仪投资拟设立并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中的具体合作条款将以各方另行正式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等文件为准,交易相关方能否就上述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合伙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基金登记备案。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可能存在设立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及投资管理能力,增加公司在半导体关键材料、先进封装等领域的投资布局,同时获取财务投资收益,公司子公司汇德芯源拟对国仪投资拟设立并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双方于2025年5月12日签署《投资意向协议》。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国仪投资情况
本次拟设立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均为国仪投资。
国仪投资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领域
半导体关键材料、先进封装等领域内的投资标的。
(二)投资限制
1、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除用于项目投资外,只能以流动性投资方式进行管理。
2、直接投资标的企业的比例不高于50%;通过投资其他备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方式投资到标的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通过。
3、在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4、在合伙期限内不得对外举债。
5、在合伙期限内不得将所获收益用于循环投资。
(三)基金规模与期限
基金规模为1.1亿元人民币。基金期限为7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3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三次存续期,每次不超过1年。
(四)基金投资人与投资金额
上海汇德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
(五)管理费率
投资期2%,退出期1.5%,延长期不收费。
(六)收益分配机制
1、分配原则:先还本,后分利
2、分配顺序:
(1)取得可分配资金后优先返还全体投资人的投资本金;
(2)超额收益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按2:8进行分配。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及投资管理能力,增加公司在半导体关键材料、先进封装等领域的投资布局,同时获取财务投资收益。本次投资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中的具体合作条款将以各方另行正式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等文件为准,交易相关方能否就上述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合伙协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处于筹备阶段,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完成基金登记备案。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可能存在设立审批未获通过、登记备案未能完成等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无最低收益承诺、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规模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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