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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5年4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实现鸡肉产品销售收入44,669.14万元,销售数量4.98万吨,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0.44%、2.15%,环比变动幅度分别为-1.48%、-9.81%。

  其中,家禽饲养加工行业实现鸡肉产品销售收入41,295.30万元,销售数量4.74万吨(注:抵消前的鸡肉产品销售收入为44,526.47万元,销售数量4.99万吨),同比变动1.44%、2.43%,环比变动-2.53%、-10.67%;食品加工行业实现鸡肉产品销售收入3,373.84万元,销售数量0.24万吨,同比变动-10.37%、-3.05%,环比变动13.42%、11.54%。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二、风险提示

  1、上述披露仅为公司鸡肉产品的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鸡肉产品销售价格大幅波动(上升或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7人,代表股份455,535,4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4,75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70,777,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24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85人,代表股份70,785,4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82人,代表股份70,777,1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247%。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54,96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5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79%;弃权3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210,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879%;反对53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586%;弃权37,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534%。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54,96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38%;反对52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58%;弃权47,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210,5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1879%;反对527,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454%;弃权47,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67%。

  3、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454,83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7%;反对65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8%;弃权43,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082,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068%;反对65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321%;弃权43,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11%。

  4、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54,829,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0%;反对65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4%;弃权48,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079,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0026%;反对65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293%;弃权48,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81%。

  5、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54,637,4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9%;反对85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77%;弃权42,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887,4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315%;反对85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079%;弃权42,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606%。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454,67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5%;反对82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1%;弃权37,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922,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808%;反对8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658%;弃权37,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534%。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54,658,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6%;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5%;弃权13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908,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619%;反对74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519%;弃权131,8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862%。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69,64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17%;反对99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62%;弃权143,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646,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3917%;反对99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062%;弃权143,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021%。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384,750,0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54,394,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96%;反对934,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1%;弃权20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644,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3888%;反对934,3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3199%;弃权20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913%。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454,676,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6%;反对8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9%;弃权39,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926,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7873%;反对8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576%;弃权3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551%。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437,745,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47%;反对17,786,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044%;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2,995,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8677%;反对17,786,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5.1267%;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57%。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443,366,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287%;反对12,0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03%;弃权141,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8,616,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2.8093%;反对12,0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6.9915%;弃权141,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992%。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437,507,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26%;反对17,886,1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264%;弃权141,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52,757,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4.5323%;反对17,886,1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5.2682%;弃权141,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995%。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54,412,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4%;反对1,115,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48%;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662,1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4132%;反对1,115,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757%;弃权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12%。

  1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

  同意454,454,8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28%;反对1,066,2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1%;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69,704,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8.4735%;反对1,066,2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5063%;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202%。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徐晓先生、史宇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阳光律师、唐雪峰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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