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南区科技南十二路方大科技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2、内资股(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55,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5%;反对81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1%;弃权1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6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13%;反对813,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5%;弃权14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4,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94%;反对811,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6%;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8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88%;反对811,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0%;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606,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0%;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1%;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16,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86%;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1%;弃权10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2%。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4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5%;反对83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5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06%;反对830,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6%;弃权1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8%。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34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7%;反对1,132,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弃权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053,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32%;反对1,132,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1%;弃权4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36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1%;反对1,01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5%;弃权1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4%。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76,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410%;反对1,010,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25%;弃权1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91,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54%;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1%;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01,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98%;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1%;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8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7%;反对80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8%;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96,4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80%;反对80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9%;弃权1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68,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1%;反对81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78,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29%;反对81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9%;弃权1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7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8%;反对81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83,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49%;反对818,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9%;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85,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3%;反对805,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4%;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9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58%;反对805,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30%;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2%。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6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6%;反对82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2%;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7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60%;反对82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7%;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2%。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603,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9%;反对787,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7%;弃权1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313,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12%;反对787,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3%;弃权1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1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85,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4%;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1%;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1,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0%;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95,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59%;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1%;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89,4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7%;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1%;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3%;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99,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51%;反对802,1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1%;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7%。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工商登记营业期限和注册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569,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反对818,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0%;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1,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0%;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9,279,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57%;反对818,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4%;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59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84%;反对6,78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1%;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2,361,1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10%;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15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30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037%;反对6,78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63%;弃权1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9%。
以上第6、8-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与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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