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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510469;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七)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为61天。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

  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

  反补贴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情况概述

  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0月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调查”),具体内容详见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鑫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商务部对原产自中国、越南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双反调查初裁结果

  (一)反倾销初裁结果

  近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反倾销作出初裁,众鑫股份为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为470.63%,其他非强制应诉企业平均税率为345.84%,所有未列入清单的中国企业税率为477.97%。

  (二)反补贴初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热成型模塑纤维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公司初裁税率为5.99%(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6.38%-153.25%)。

  目前“双反调查”尚未结束,上述结果仅为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尚需进一步核查后再作出最终裁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在此之前,美国政府已分别加征关税25%和145%,加上“双反调查”的初裁税率,累计后关税为646.62%(注:25%+145%+470.63%+5.99%=646.62%)。

  (二)2024年度,公司出口至美国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52%左右。2025年第一季度,国内工厂向美国正常出货量累计为1.16万吨左右,占当期销量的52%左右。

  (三)泰国工厂“年产3.5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的全线投产,有力地对冲了“双反”;后续“年产6.5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有利于扭转“双反”带来的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应对措施

  (一)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对本次“双反调查”,第一时间向美国商务部申诉,美国商务部将于2025年6月派员到公司现场核查。

  (二)因泰国工厂“年产3.5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全线投产,承接美国客户的订单,且已于4月中旬向美国客户出货。从2025年第二季度开始,原计划在国内生产的美国客户的订单转到泰国工厂生产。

  (三)公司拟向泰国公司增加投资8000万美元,用于建设“年产6.5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泰国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有关申请手续所需的资料正在积极准备中,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申请且经批准后实施。

  (四)春节后,公司第一时间派出精干队伍,在欧洲、中东、南美、澳洲等美国以外地区积极开拓市场,并评估海外建仓的可行性。同时也高度密切关注主要出口国家的贸易政策变化、关税变化等,审慎评估进一步海外生产基地建设的可行性,借助全球化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五)通过开发美国以外的市场来消化国内工厂部分闲置的产能。

  (六)公司将继续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进“双反调查”的终裁结果,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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