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2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2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利虔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内部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梦源、曹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职
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职及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文然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然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李文然先生离任后将不在公司以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文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文然先生在任期间的辛勤付出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该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表决通过,同意选举张金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张金凤女士简历:
张金凤,女,1984年9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华禧联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药物制剂专员、蓝十字生物药业(北京)有限公司注册专员、北京凯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经理、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商务部商务总监、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信息部商务经理、北京云泽天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信息部商务总监、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研生命”)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24日)前10大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前10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股东总户数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 股东总人数
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股东总数为7,259户。
二、 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
三、 公司前10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该表持股比例为占所有流通股的比例。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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