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677 股票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7,000股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20,614,000股的比例为0.6110%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614,000股减少为119,877,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20,614,000元减少为119,877,000元。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5月13日。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737,000股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
2024年11月4日,公司完成2024年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37,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0,614,000股减少为119,877,000股,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情况、库存股时限等因素后审慎决定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3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对737,000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办理工商登记。
根据前述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网公告附件《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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