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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白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董事马伟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8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白云飞先生简历

  白云飞先生,男,1984年1月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5月-2021年1月先后任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法律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资产保全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部门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4年12月先后任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自202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白云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白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云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白云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白云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白云飞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电子邮箱:groupheadquarter@cxxcl.cn

  通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公司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禹雪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前述职务后,禹雪女士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西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禹雪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禹雪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94,400股,辞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其所持股份仍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禹雪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白云飞先生简历

  白云飞先生,男,1984年1月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5月-2021年1月先后任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法律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资产保全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部门总经理。2021年4月至2024年12月先后任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自2024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助理。

  白云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白云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以下简称“云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全力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已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为更好地落实云南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决定书》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经查,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募集资金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代付;部分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情况主要是公司在以前年度存在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的问题,公司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整改措施

  1、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规则的学习,确保公司后续经营中严格遵守上述监管规则。

  2、及时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二)部分募集资金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代付的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募集资金使用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通过非募集资金专户代付。

  2、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对公司内控、财务、采购等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按合规流程使用募集资金。

  3、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及流向是否符合公司规定和相关法规要求。

  (三)部分募投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整改措施

  1、按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置换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置换事项的适用范围、审议程序和决策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论证和评估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进行审议。

  2、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公告,披露置换的具体情况,包括置换金额、置换对象、置换原因等信息。同时,在定期报告中对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四)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整改措施

  1、严格审批流程,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强化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相关流程须充分论证和评估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2、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董事会、监事会通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及时对外披露,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后同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问题整改责任人/部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部、证券部

  整改进展:前期问题已整改,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长期落实上述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公司持续整改计划

  本次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有效提醒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整改措施,进行积极整改。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其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便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2、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2024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

  3、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号)。

  4、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

  5、 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

  6、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4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8、2025年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3月2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号),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号)。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0、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动,公司对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1)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发生降职且降职后不属于符合本激励计划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已调整为23.0474元/股,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计算时分项乘积与总数略有差异是因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存在尾数差所致。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5年5月12日总股本。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取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9号”文同意,于2020年2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恩捷转债”的转股期为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截至2025年5月12日,受“恩捷转债”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至969,511,099股。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330,036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降职,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922,346股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及相关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事项尚待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动,公司将回购注销所涉及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待前述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8,256,500股减少至968,150,71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68,256,500.00元减少至968,150,717.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恩捷转债”截至2025年5月12日的转股情况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议案1.00和议案2.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股东会就议案1.00进行表决时,相关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议案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1、 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 本次股东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 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排列。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云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云南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度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指导,云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度云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周五)16:00-17:00。届时公司部分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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