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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3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346人,代表股份139,698,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5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345人,代表股份139,681,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33%。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舒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步延东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监事齐宝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傅红霞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7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69%;反对465,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4%;弃权36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86,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13%;反对465,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3%;弃权362,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8,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94%。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5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0%;反对48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1%;弃权364,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9,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42%;反对480,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26%;弃权364,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2%。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80,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39%;反对46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35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6,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31%;反对46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5%;弃权353,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94%。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6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22%;反对46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8%;弃权3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79,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65%;反对464,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5%;弃权3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9%。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062,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4%;反对41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弃权21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7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99%;反对416,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7%;弃权21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3%。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8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6%;反对42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2%;弃权38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9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3%;反对429,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6%;弃权38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41%。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艳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03,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93%;反对47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0%;弃权420,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19,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28%;反对475,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99%;弃权420,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3%。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傅红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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