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拟收购事项的基本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与湖北普罗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在满足《意向协议》前置条件和条款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
二、终止本次拟收购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签署《意向协议》后,立即组织专业团队并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全面尽职调查,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走访、网络核查、函证确认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标的公司境内外主体的实际运营状况。同时,各方就交易条件进行了多轮磋商。根据公司尽调,本次交易未能满足《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前置条件和条款,各方在关键条款上未能达成共识,经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宜。
三、终止本次拟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各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
根据《意向协议》的约定终止本次拟收购事项,交易各方均无需对本次交易的终止承担任何责任,不会对公司现有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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