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4 证券简称:江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0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43.63万股,并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14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5]361Z000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9,308,899.00元变更为人民币145,745,199.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9,308,899.00股变更为145,745,199.00股。公司已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将名称变更为《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D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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