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 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孙宪法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19人,代表的股份为113,203,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0,557,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64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64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646,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9、股权登记日
2025年5月7日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90,5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2%,反对2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72%,弃权2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33,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597%;反对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16%;弃权2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87%。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551,9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41%,反对628,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52%,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9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679%;反对628,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43%;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8%。
3、审议通过《关于废除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2,887,2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2%,反对29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0%,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30,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50%;反对2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772%;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78%。
4、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表决通过《选举孙宪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69%。表决结果为当选。
4.2表决通过《选举周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69%。表决结果为当选。
4.3表决通过《选举张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61%。表决结果为当选。
4.4表决通过《选举郭志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62%。表决结果为当选。
4.5表决通过《选举于乐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3089%。表决结果为当选。
5、逐项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议案,王德良先生、王熠华女士、鞠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审议《选举王德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0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3,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61%。表决结果为当选。
5.2审议《选举王熠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4,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895%。表决结果为当选。
5.3审议《选举鞠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2,391,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34,2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981%。表决结果为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阳光律师、唐雪峰律师发表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计划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北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开展一笔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1亿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北银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与该融资机构融资有关的一切事项,所有内容以签订的合同文件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8号天润财富中心9层、10层
3、企业类型:金融机构
4、法定代表人:孔海涛
5、注册资本:415,119.31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91899057D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金融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6.75%、力勤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5%。
9、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物:机器设备
5、租赁本金:1亿元人民币
6、租赁期限:36个月
7、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8、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在支付最后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以取回租赁物所有权,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应付的所有款项和名义货价(留购价款)按约定付清后,出租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9、名义货价/留购价款:人民币(大写)壹佰元整。
10、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五、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郭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郭鹏简历
郭鹏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出生于1981年9月,大专学历。历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后勤部科员、科长、饲料厂主任、采购部科长;2025年5月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现任公司采购部经理。
郭鹏持有公司14,300股股份(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月7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孙宪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孙宪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专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鞠硕(主任)、王熠华、郭志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熠华(主任)、王德良、郭志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德良(主任)、鞠硕、孙宪法。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孙宪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东明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钟宪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其中财务总监提名已经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高小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高小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公司董事高管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季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钟宪军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职工监事,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烟台德润液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钟宪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小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至今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责格。
高小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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