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冻结情况概述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于近日获悉,公司及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部分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本次公司账户被冻结,原因主要系江西产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产投”)、鄱阳湖融资租赁公司、宝鸡志普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嘉祥县远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祥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的诉讼。公司目前尚未收到鄱阳湖融资租赁公司、宝鸡志普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嘉祥县远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祥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书。与江西产投的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原告:江西产投;
2、被告: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沐邦”)、沐邦高科、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豪安”)、捷锐机电及其他涉案被告;
2024年8月,江西产投与广西沐邦签订了《国内保理合同》,其中广西沐邦为出票人、沐邦高科为承兑人,内蒙豪安为承兑保证人。原告取得了商业承兑汇票后,被告未能如约按时付款,原告向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4,503.20万元。
三、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4,513.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3,488.16万元(存在两轮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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