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终止对下属公司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5-3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为下属公司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丰行”)向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金融”)申请的2,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20年12月11日与丰田金融签署了《保证与赔偿》。鉴于天津汇丰行已向丰田金融足额结清融资款项,且内江鹏翔于2025年4月23日向丰田金融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丰田金融回函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项,同意内江鹏翔终止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天津汇丰行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内江鹏翔为天津汇丰行向丰田金融申请的2,500万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八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7号)、《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9号)、《二〇二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62号)。

  2、 2020年12月11日,内江鹏翔与丰田金融签署了《保证与赔偿》,为天津汇丰行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经销商融资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五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70号)。

  二、 终止担保的情况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2022年10月13日前结清了丰田金融2,500万元额度内的融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等,且未再向丰田金融申请融资,《经销商融资协议》已终止。内江鹏翔于2025年4月23日向丰田金融发出《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并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回函,丰田金融确认天津汇丰行已结清全部融资款,同意内江鹏翔终止担保责任。

  三、 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天津汇丰行已于2024年完成资产等转让并退网,因此内江鹏翔终止对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天津汇丰行、内江鹏翔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关于本公司拟终止为子公司担保的询证函》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