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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5.9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253,698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7.96%减少至35.8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5月7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5年5月7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持股比例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7.96%减少至35.81%。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7日,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613,441股、178,2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33%、0.09%。2025年5月13日,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分别减持公司3,153,698股、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68%、0.05%。

  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文功、蒋政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威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博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7.96%减少至35.81%,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计算。

  注2:因四舍五入,变动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5月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0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7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基金207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8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5.9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25.3698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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