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1 证券简称:远望谷 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于2024年11月16日与李鹏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徐玉锁先生拟向李鹏先生转让其持有的37,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转让价格为4.887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80,819,000.00元。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玉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鹏)》,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徐玉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262,5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1%。
实际控制人徐玉锁先生与李鹏先生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于2025年5月1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徐玉锁
乙方(受让方):李鹏
(二)协议主要条款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原协议自《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签署之日正式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股份转让终止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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