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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志学、包小俊、哈晓天、修军成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杜志学、包小俊、哈晓天、修军成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案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监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3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轴承”)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西北轴承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借款7,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利率3.5%/年。本次借款由西北轴承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西北轴承100%股权,西北轴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国运为公司和西北轴承关联方法人。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杜志学、哈晓天、包小俊、修军成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69432054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勇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南海路1号宁夏国运大厦A座12层01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相关业务;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等。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宁国运于2015年成立,是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建设任务。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发电供热、供水业务、工程劳务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国运总资产1200.68亿元,净资产716.44亿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7.64亿元,净利润23.07亿元。

  3.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西北轴承100%股权,西北轴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运为公司和西北轴承关联方法人。

  4.宁国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报价的基础,结合公司未来12个月融资难度及融资成本趋势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7000万元。

  2.借款期限:1年(即借款协议生效后的12个月)。

  3.借款利息:3.5%/年。

  4.借款用途:主要用于西北轴承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5.担保措施:由西北轴承以部分自有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6.协议生效条件: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及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借款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宁国运及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6.08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国运借款,主要为满足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对公司的贷款利率水平,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的合理确定,公司承担的利息费用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保障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以下“西北轴承”)根据光伏支架业务的销售推广,西北轴承预计2025年与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下属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工局”)之间关于供应光伏支架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杜志学、包小俊、哈晓天、修军成回避表决。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与宁工局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与宁工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4年度,西北轴承与宁工局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0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概况

  公司名称: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227760047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正雄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胜利街35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实际控制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关联关系。宁国运持有公司股份33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西北轴承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运持有宁夏水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宁夏水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工局100%股权。

  3.宁工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方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具备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付款方式均与无关联第三方一致。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光伏支架业务的正常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5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公司老厂区不动产产权转移已全部完成,公司拟将公司住所由“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变更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核准备案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本次拟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宝实   公告编号:2025-05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和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3.议案1和议案2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维宏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填写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

  2.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

  3.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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