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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 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5年5月20日起增加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参与转换业务的基金

  自2025年5月20日起,本公司将在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开放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代码:008918)与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代码:519937)、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份额(代码:024191)之间的双向转换。

  自2025年5月20日起,本公司将在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开放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场外份额(代码:163003)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代码:163008)、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E类份额(代码:024206)之间的双向转换。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三、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00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基金其它份额,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与披露方法的

  说明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增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的规定,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三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三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现对E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和披露方法补充说明如下:

  在任何一个工作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本基金将停止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暂停计算期间的E类基金份额净值将按照A类基金份额净值披露,作为参考净值;A类基金份额仍照常计算和披露。

  在任何一个开放日E类基金份额为零时,凡涉及到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相关业务,均按照申请日当日(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在申请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确认E类基金份额并恢复计算E类基金份额净值。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5年5月16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在与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自2025年5月20日起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原有A类、C类基金份额保留,A类、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不变,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C类、E类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或利鑫(LOF)A类;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包括C类基金份额或利鑫(LOF)C类、E类基金份额或利鑫(LOF)E类。

  A类、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A类基金份额代码仍为163008,C类基金份额代码仍为163003。另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24206。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A类、C类基金份额将继续保留,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的费率情况

  增加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费率情况如下,其中A类、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保持不变:

  1、利鑫(LOF)A类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期届满转为LOF基金后,利鑫(LOF)A类仅开通场外申赎,不开通场内申赎,具体申购、赎回费率如下:

  A、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9)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B、赎回费率

  2、利鑫(LOF)C类

  利鑫(LOF)C类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不同的场内外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A、场内赎回费率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期届满转为LOF基金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利鑫(LOF)C类场内赎回费率为1.50%,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利鑫(LOF)C类场内赎回费率固定0.10%;

  B、场外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期届满转为LOF基金后,利鑫(LOF)C类场外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3、利鑫(LOF)E类:

  利鑫(LOF)E类仅开通场外申赎,不开通场内申赎,利鑫(LOF)E类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不同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各类份额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各类份额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

  4、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利鑫(LOF)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利鑫(LOF)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利鑫(LOF)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利鑫(LOF)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利鑫(LOF)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利鑫(LOF)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利鑫(LOF)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某类基金份额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但开通相关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E类份额之日起,A类、C类份额和E类份额并存,自2025年5月20日起生效。

  3、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二)召开事由”的“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规定,本基金此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6日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注:“二十七、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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