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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年5月13日));
注5:华斯股份虽已披露2024年度财务数据,但属于扭亏为盈,按异常值剔除。
经测算,截至2025年5月13日(T-4日),古麒绒材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8.06倍,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8.94倍。
(2)截至2025年5月13日(T-4日),《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截至2025年5月13日(T-4日)(GMT+8)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T-4日收盘价/(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年5月13日));
注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T-4日收盘价/(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年5月13日));
注4:可比公司中,华斯股份、华英农业虽已披露2024年度财务数据,但属于扭亏为盈,按异常值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12.0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14.65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18.06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0.79倍;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14.16倍,低于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18.94倍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滚动市盈率23.63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公司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和《农场动物福利要求-水禽》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还作为唯一一家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企业,参与了《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作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推动者,以高标准和技术引领市场,确保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等荣誉,曾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羽绒行业优秀企业”和“中国羽绒行业优质供应商”。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访谈,公司是国内羽绒羽毛行业优秀龙头企业。
2、拥有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技术水平获得认可
公司是业内少数几家拥有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企业,被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的报告具备国际互认效力。公司检测实验室在操作制度、操作流程方面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检测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能够有效保证品质检验结果的准确。未来随着公司继续在研发、检测领域的深入拓展,公司的技术检测实力将会持续提升,为公司提供持续快速增长的动力。
公司依托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不断累积并完善的核心专利技术,形成了以绿色环保、品质提升、降本增效等技术特点为代表的“羽绒羽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以自清洁、拒水、抗菌抑菌等功能特性为代表的“功能性羽绒羽毛材料技术”两大研发方向,共同构成了发行人的核心竞争能力,为发行人羽绒羽毛产品性能不断提高进行赋能。
公司的“羽绒羽毛清洁加工关键技术与新型功能高端羽绒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节能减排和品质提升的羽绒水洗加工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和“羽毛绒材料表面处理及其防钻绒和粉尘同步检测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和产品获得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3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2项、市级科学技术奖1项等荣誉。
3、开发并积累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陆续与海澜之家(600398.SH)、森马服饰(002563.SZ)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002293.SZ)、际华集团(601718.SH)、波司登(03998.HK)、太平鸟(603877.SH)、鸭鸭股份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终端应用领域涵盖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
下游品牌商对羽绒羽毛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生产工艺和规模具有极高的要求,需要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品牌商与经筛选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粘性。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为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提供了保障。
未来,在下游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依托优质、广泛的客户基础,产品销量及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客户结构决定公司市场地位,与行业内知名客户合作是对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最好的验证,与行业内知名客户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展行业内其他优质客户。
4、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是行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
羽绒羽毛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水。如何降低用水量、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是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公司设计建造了日运行万吨中水回用循环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用。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中水实现了回用,解决了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的同时,节约了水资源。
公司致力于通过业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高规格羽绒产品,主要核心技术集中在羽绒羽毛材料清洁生产工艺和功能性羽绒羽毛材料研发及检测技术。公司掌握的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低浴比浸淋式羽毛羽绒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等核心技术,提升了精加工环节中羽绒羽毛材料品质,减少了用水量。公司的环保生产工艺具备绿色环保、节能增效等优势,符合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推动行业向绿色环保、高质量、规模化等方向发展。
公司建有规模化、绿色环保厂区,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综上所述,发行人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检测及研发能力较强,技术能力获得行业和客户认可;客户结构良好、客户合作较为稳健且不断走向深入;在环保节能、绿色生产等领域走在行业前列。发行人具备突出的行业影响力、检测研发能力、客户资源、清洁生产能力等竞争优势。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定价系在参考了所属行业平均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成长空间、产品及服务等优势后确定,定价具有合理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7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971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2.76%;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8,552,67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2.92%,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50.89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5)《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50,103.94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2.08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60,40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12.2632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5,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0,103.9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08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4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6,922.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3,477.88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97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古麒绒材”,股票代码为“00139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古麒绒材所属行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代码C19)”。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5,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20,000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5月13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5月1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2.0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5年5月21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对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5年5月1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5年5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5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5年5月21日(T+2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5年5月21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5月21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5月23日(T+4日)刊登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5年5月21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5年5月2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5年5月1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5年5月19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5月9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25年5月13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5年5月13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5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517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6.30元/股-20.70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322,850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107.62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核查,有15家投资者管理的80个配售对象为《管理办法》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共计剔除15家投资者管理的80个配售对象(其中15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0家投资者),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18,29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5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437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6.30元/股-20.7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9,204,56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为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
其中,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2.67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2.67元/股,且申购数量低于1,170万股(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3,1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9,204,560万股的1.012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25家投资者管理的71个配售对象(其中2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23家投资者)。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536家,配售对象为6,366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9,111,39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3,037.13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证券账户、配售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注:上述“一般机构投资者”指管理配售对象类型属于“机构自营投资账户”且投资者类型不属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者。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8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6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3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孰低值。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0.90亿元、1.21亿元、1.65亿元,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累计3.76亿元,不低于2亿元,且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24.64亿元,不低于15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3.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2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8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6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95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2.08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558,720万股,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47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971个,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8,552,67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古麒绒材所属行业为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代码C19)。由于公司所属大类行业剔除亏损及暂停上市股票后,行业内股票数量少于5只,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未计算并发布该行业市盈率。因此,根据《管理办法》,测算下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动市盈率,得出古麒绒材同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动市盈率。
数据来源为Wind,数据截至2025年5月13日(T-4日)(GMT+8);
注1: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的计算口径为2025年4月14日至5月13日期间所有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年5月13日));
注4: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最近一个月平均收盘价/(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5年5月13日));
注5:华斯股份虽已披露2024年度财务数据,但属于扭亏为盈,按异常值剔除。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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