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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洪麒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洪麒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当选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洪麒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03年历任公司车间工人、质检员、车间副主任,2003年至今历任成都彩虹日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彩虹日化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彩虹集团家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麒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彩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34,987股,与刘荣富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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