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5-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胡鹍辉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8.95%股份的股东胡鹍辉,在2025年5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5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直接持有公司38.95%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胡鹍辉先生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增加《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至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2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年5月2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关联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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