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周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3.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林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23人,代表股份10,089,101,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805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41,53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722人,代表股份9,847,568,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52%。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2,932,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5,419,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弃权74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559,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44%;反对5,41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54%;弃权749,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3%。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2,906,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6%;反对5,309,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886,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53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860%;反对5,309,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47%;弃权886,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93%。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5,204,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3,198,6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69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83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95%;反对3,198,6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0%;弃权69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5%。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3,035,3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9%;反对5,271,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79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2,662,7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1739%;反对5,271,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03%;弃权794,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8%。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85,578,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1%;反对2,964,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4%;弃权558,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205,4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735%;反对2,964,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38%;弃权558,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7%。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出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怡敏、杨茜茜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
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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