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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4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另有24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上述24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利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烨华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李红雨女士、副总经理韩传俊先生、财务负责人俞映君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13、14、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5、8、9、10、11、12、13、14、1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3、14、15,关联股东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韩传俊先生、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李烨华女士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灵珊、孟丽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审议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议案、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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