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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大豪”),均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天津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为浙江大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天津大豪提供担保余额2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浙江大豪提供担保余额4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大豪、浙江大豪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2025年5月14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012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①》”),《保证合同①》中约定,公司为天津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综授字(2025)第00002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5,000万元。担保债务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公司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00011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②》”),《保证合同②》中约定,公司为浙江大豪与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01016)浙商银综授字(2025)第00001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0512-1)(以下简称“《保证合同③》”)。《保证合同③》中约定,公司为浙江大豪与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在2025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4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10,000万元。保证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年度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融资涉及的为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产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本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前述额度为授权有效期内单日有效授信累计最高限额,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在前述担保总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年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已使用79,000万元,年度已批准的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剩余的可用担保额度为7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天津大豪

  企业名称:天津大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BPNDRM2J

  成立时间:2022年6月8日

  法定代表人:茹水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259万元、负债总额为25,054万元、净资产为21,20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72万元、净利润404万元。

  天津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983.59万元、负债总额为25,496.55万元、净资产为21,487.04万元。2025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65.69万元、净利润281.56万元。

  天津大豪与公司的关系:天津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大豪100%的股份。

  2、被担保人:浙江大豪

  企业名称:浙江大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5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81837435B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杨艳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大豪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5,713万元、负债总额为66,970万元、净资产为28,74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563万元、净利润29,876万元。

  浙江大豪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5,096.14万元、负债总额为87,414.60万元、净资产为37,681.54万元。2025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125.24万元、净利润8,928.88万元。

  浙江大豪与公司的关系:浙江大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浙江大豪100%的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损害。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使用授权额度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日最高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前述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前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该次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年会结束后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15亿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86%。

  含本次新增担保在内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7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11%,已批准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额度为71,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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