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因激励对象离职以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48,5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41,777,126股减少至1,440,628,576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1,441,777,126元减少至人民币1,440,628,576元,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1,148,550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3、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
(1)联系人:王雯钰
(2)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33楼。
(3)邮政编码:200041
(4)电话号码:021-62489636
(5)电子信箱:invest@wondersgroup.com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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