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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 所有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41证券简称:*ST贤丰公告编号: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前期情况概述

  2021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贤丰控股”、“公司”或“甲方”)拟向晨熙实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下称“晨熙投资”、“乙方”)转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的四块宗地(201号、203号、205号、207号)及地上建筑物(下称“标的资产”),转让定价为含税14,200万元。

  2022年8月,由于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土地历史原因问题导致暂时无法交割,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对资产交割的时间、付款方式、过渡期权益作出变更与安排。

  2023年2月2日,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由于永辉路201号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在新旧证书换发过程中,珠海市国土资产部门对房屋建筑物面积调整减少367.28㎡,故双方对乙方权益补偿进行了补充约定:在永辉路201号工业厂房成功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之日起十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权益补偿款项576150元。

  截至2024年2月12日,前述约定的资产交割期限已届满,因标的资产历史问题尚未解决,标的资产未能完成交割。

  2024年4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乙方同意豁免公司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展期进行,标的资产的最晚交割完成日期(指最后一块宗地的交割完成日期)延后12个月,即从2024年2月12日延至2025年2月11日。

  截至2025年2月12日,前述约定的资产交割期限已届满,标的资产相关产权变更登记、交割等手续尚在处理过程中。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在标的资产已部分完成交割、乙方同意豁免公司违约责任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展期进行并签订补充协议四。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8月14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10月28日、2024年2月20日、2024年4月9日、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计提2022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所有权展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 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原合同项下最后一个地块“201号宗地”已完成过户和交割,本次交易全部地块交割已完成。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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