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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除议案7.00外,其余议案均获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3、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0号楼14层1401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铁峰先生。

  6、本次会议推举股东代表CHEN LI YA和监事李英参与计票和监票。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35,488,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2,939,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5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2,54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2,54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1.00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16%;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2.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16%;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3.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16%;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5,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41%;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50%;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2%;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8%。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29%;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4%;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067%;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3%;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34%;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45%;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8%。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8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未通过。

  议案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2,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53%;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2,1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93%;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2,1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34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9.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50%;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1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753%;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34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10.00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19%;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2%;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1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8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19%;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322%;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2,1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811%。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1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8,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34%;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45%;反对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67%;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8%。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13.00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7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31%;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106%;反对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弃权2,1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988%。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亮律师和杨依婷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2,772,580股未能在其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库存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0,065,904股变更为127,293,324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30,065,904元变更为127,293,324元。(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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