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内容提示:
1.目前,交易对方(需方)正在与银行沟通,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如能获得银行批准,银行将为本次合同项目开立信用证、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如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得批准,交易对方同意将本次合同项目电厂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电厂建成后售电收入权益质押给公司,作为合同执行的履约保证;同时交易对方煤炭销售收入可为本次合同执行提供资金支持。
如交易对方的银行贷款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批准且不能向公司提供合同履行资金支付担保,在此情形下,本次合同项目存在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开工许可等尚未完成,合同项目能否启动、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存在项目延期启动、期限延长或终止的风险。
3.根据合同约定,交易对方有权向供方(公司)发出终止通知,终止合同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该情形发生,本次合同将出现部分或全部终止的风险。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供方”)于202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013),对公司与老挝Xekong Thermal Power Plant Co., Ltd公司(以下简称“需方”或“老挝XTPPL公司”或“交易对方”)签订的《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上述公告披露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制度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要求,对本次合同签订的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背景、目的
公司是我国大型电站锅炉、大型电站辅机和能源动力设备的制造商和产品出口基地之一,在超临界发电锅炉技术、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是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超临界高新锅炉技术研发和成套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
业主方(需方)主营业务包含煤炭贸易,在其煤炭贸易过程中的洗煤环节产生了大量未经处理的煤矸石(含碳固体废弃物),既造成土地占用和环境污染,也形成资源浪费。为解决土地占用和环境污染问题,实现资源再利用和社会经济效益,同时结合当地电力供应和市场需求情况,业主计划在老挝南部新建1800MW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再利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
业主方在市场调研和寻找合作供应商的过程中,公司市场拓展人员及时获取到业主方的需求信息。经谈判,双方同意公司负责项目电厂设备供货及与电厂配套的500KV输变电建设工程总承包,签订了《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和《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订单。
二、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分析
鉴于本次合同金额大、执行周期长,为控制订单合同执行风险,公司从多个方面进行了信息收集、对交易对方(需方)的履约能力、本次合同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一)查询、收集、核实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经公开渠道查询、收集、核实
2.经向交易对方的中方长期合作伙伴了解、查询、收集、核实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分析对方的履约能力。
经核实,交易对方——老挝Xekong Thermal Power Plant Co., Ltd 公司(老挝XTPPL公司)为老挝企业彭莎集团Phonesack Group(PKG)的子公司。老挝彭莎集团是一家具有国际水准、综合实力在老挝排名前五的公司,集团运营总部位于老挝首都万象,下辖多家子公司,业务涵盖木材、金矿开采、煤炭开采、农业、水力和火力发电,已获得老挝多个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
(二)针对本次合同的履约能力分析
1.已取得政府授予的购电协议,电厂销售和回款有政府信用保障
(1)交易对方老挝XTPPL公司已与柬埔寨政府国家电力公司(ELECTRICIT DU CAMBODGE)签署了PPA协议(政府电力购买协议),PPA协议具有政府主权信用担保属性,授予PPA协议需要满足政府要求的多项审查条件,能获得政府授予的PPA协议是交易对方具有履约能力的重要实力证明文件。
(2)获得PPA协议后交易对方即可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为合同款项支付开具信用证,作为向公司支付合同款项的履约担保。
2.交易对方融资安排
根据交易对方反馈的信息,其融资安排如下:
(1)交易对方与银行沟通、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如向银行的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将为本次合同项目开立信用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目前,交易对方正在与银行沟通申请项目融资贷款。
(2)如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能获得批准,交易对方同意向公司提供本次合同项目电厂固定资产、售电收入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合同执行的履约保证。
(3)交易对方煤炭销售收入为本次合同执行提供资金支持。交易对方老挝XTPPL公司已获得老挝政府授予的Xekong省和Salavan省煤炭特许经营权,涵盖矿产勘探、开采、生产的全链条业务,其中已探明煤炭储量超过4亿吨。
3.电厂建成投运后,公司负责电厂三年电厂运营,以保证公司货款的回收。
以上措施可充分保障公司执行项目应收款项的回收,控制合同项目执行风险。同时这些措施也是交易对方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的体现。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方违约责任的主要条款
1.如业主(需方)延期付款,供方(公司)工程进度、产品完工交付时间将相应延后。
2.如业主(需方)终止合同,业主(需方)应向供方(公司)支付合同终止前供方(公司)已产生的成本费用,以及供方(公司)因需方终止合同而遭受的相应损失和其他合理权益。
(二)本次《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有关情况
1.建设内容:公司负责1800MW清洁能源项目电厂设备供货,按业务类型划分,属于公司装备制造主营业务。
2. 进度计划
3.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本次订单合同产品满足“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4.资金来源
根据已签订的《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本次合同执行所需资金来源于需方支付的预付款、公司投产后的投料款、分期交付产品后的进度款,产品完成后的完工款。
5.收益来源
公司负责《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电厂设备供货。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节点提供电站装备制造、设备供货等服务,产品交付、性能质量达标,交易对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分期、分批次向公司支付应付款项,在扣除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为公司执行该订单项目最终收益。
6.合作模式、运作方式、项目期限、投资金额
根据《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公司负责1800MW清洁能源项目电厂设备供货;新加坡EAPL公司是参与本次合同项目的社会第三方,负责本次合同项目施工,公司是本次合同项目主负责人,有权约束监督新加坡EAPL公司的工程执行,并对其负责范围的工程按期交付承担连带责任。新加坡EAPL公司同时对公司产品按期交付承担连带责任。
新加坡EAPL公司具体工作服务范围、工程交付安排等权利和义务由交易对方与新加坡EAPL公司另行约定,工程完工款项由交易对方支付。
由于新加坡EAPL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公司暂不能确定如新加坡EAPL公司延期交付、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金额。如新加坡EAPL公司延期交付违约,公司承担了延期交付连带违约责任,公司将向新加坡EAPL公司追偿。
合同履行期限预计为4年零9个月(预计2030年1月1日前完工)。
公司只负责交易对方本次电厂设备供货及输变电。除主机辅机设备、输变电外,电厂还包括整体设计、厂房、燃料、取水、运输、路桥、公共设施、废弃物处理及其他配套资源和设施投资,公司暂未知悉交易对方的电厂整体投资情况。
(三)本次《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情况
1.建设内容:公司负责与本次1800MW清洁能源项目电厂配套的500KV 输变电建设EPC工程总包。
输变电建设项目是本次1800MW清洁能源项目电厂的配套设施。
2. 进度计划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是本次电厂配套设施,目前暂无具体交货进度计划。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零两个月(预计2027年6月1日前完工),公司将根据合同履行期限、并结合需方资金安排情况,在后续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中约定。
3.收入确认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本次订单合同产品满足“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4.资金来源
根据已签订的《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本次合同执行所需资金来源于需方支付的预付款、公司投产后的投料款、分期交付产品后的进度款,产品完成后的完工款。
5.收益来源
公司负责《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输变电建设EPC工程总包。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完成输变电建设,产品交付、性能质量达标,交易对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分期、分批次向公司支付应付款项,在扣除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为公司执行该订单项目最终收益。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影响
由于合同交易对方项目融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合同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开工许可等程序尚未完成,合同项目能否按预期开工,以及开工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暂不能准确预计合同对公司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本次合同与公司以往签订的同类订单合同相比主要是金额和付款结构差异,本次合同签订和执行不影响公司电站装备制造、电厂工程总包主营业务拓展。
本次合同是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多年积累,坚持“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的结果,除本次合同外,公司在东亚、东南亚、中亚、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拓展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预计未来将陆续还有其他订单项目落地或取得实质进展。
本次合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在手订单项目的执行;在本次合同履行的同时,公司其他订单合同项目仍将按约定和计划持续推进。
公司装备制造、工程总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模式、主要产品和服务类型未发生变化。
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目前,交易对方正在与银行沟通,申请项目融资贷款。如能获得银行批准,银行将为本次合同项目开立信用证、按约定交付合同款项。
如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得批准,交易对方同意将本次合同项目电厂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电厂建成后售电收入权益质押给公司,作为合同执行的履约保证;同时交易对方煤炭销售收入可为本次合同执行提供资金支持。
由于合同金额大、执行周期长,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方可能出现资金紧张支付滞后等情形,公司由此可能存在资金压力增大、应收账款增加、货款回收周期加大、并对项目最终执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等风险。
如需方的银行贷款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批准且不能向公司提供合同履行资金支付担保,在此情形下,本次合同项目存在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2.目前,交易对方向银行的项目融资贷款申请尚未获得批准,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开工许可等程序尚未完成,合同项目能否按预期启动、以及启动执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存在合同项目延期启动、期限延长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签订合同为商务合同,后续尚需签订技术协议、资产担保相关协议,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约定,该等协议可能对合同履行周期进度等产生一定影响。
4.根据合同约定,需方有权向供方(公司)发出终止通知,终止本合同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合同的终止在供方(公司)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二十八天生效,需方应向供方(公司)支付因终止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如该情形发生,本次合同将出现部分或全部终止的风险。
5.出于商业保密保护等因素考虑,交易对方未向公司提供与其企业内部相关的信息和财务数据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对其履约能力的分析和判断。
6. 根据《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公司是本次合同项目主负责人,新加坡EAPL公司是参与本次合同的社会第三方,负责本次合同项目施工,公司有权对新加坡EAPL公司的工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负责范围的工程按期交付承担连带责任。新加坡EAPL公司同时对公司产品按期交付承担连带责任。如新加坡EAPL公司出现延期交付违约情形,公司由此可能存在连带承担延期交付违约责任的风险。
由于新加坡EAPL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的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公司本次合同项目能否按预期启动、启动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由此可能存在合同项目延期启动、期限延长或终止的风险。
7.本次签订的《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输变电建设EPC工程总包,是公司首次签订的国外电厂输变电建设项目,尽管公司在电厂EPC工程总包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形成了成熟的工程管理模式和执行机制,但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差异,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个区域市场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的风险。
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基本概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5-013),对公司与老挝Xekong Thermal Power Plant Co., Ltd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订的《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和《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
二、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老挝南部1800MW清洁能源项目合同》约定,交易对方应在2025年3月底前向公司支付预付款1,250万美元。
根据《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约定,交易对方应在2025年3月底前向公司支付预付款750万美元。
目前,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老挝XTPPL 500KV 输变电建设项目合同》部分预付款(500万美元)。
为控制合同执行风险,公司目前正配合交易对方开展项目前期资料收集准备工作。待交易对方项目融资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到位,相关行政审批许可完成、并向公司发出开工通知后,公司再启动项目相关工作。
三、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向银行的项目融资贷款申请尚未获得批准,项目有关行政审批、开工许可等程序尚未完成,相关资产和电厂运营收益权抵押合同条款尚在沟通商议过程中、抵押协议尚未签订。合同项目能否按预期启动、启动时间、执行期限、以及最终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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