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时和13:00—15:00时;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新宏路1588号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04,258,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72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02,424,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6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3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834,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3,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17,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9,0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17,015股。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5,7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20,315股。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5,7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20,315股。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5,7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20,315股。
(五)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5,7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20,315股。
(六)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23,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反对215,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98,570股;反对215,547股;弃权20,315股。
(七)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56,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6%;反对18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4%;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31,467股;反对182,650股;弃权20,315股。
(八)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210,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弃权2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85,717股;反对28,400股;弃权20,315股。
(九)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4,011,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0%;反对2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弃权35,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87,317股;反对211,900股;弃权35,215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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