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代兴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 议案名称: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5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6 议案名称:本次回购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7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8 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9 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 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玉祥、钟学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永吉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吉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类型和届次:“永吉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10:00
4、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共计1名,代表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数量14,58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共计1,458,000.00元,占债权登记日本次未偿还面值总金额的1.060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委派董事会秘书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说明书》等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永吉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4,58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00%;反对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弃权票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0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玉祥、钟学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58证券简称:永吉股份公告编号:2025-069
转债代码:113646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3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2.3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数量约为4,055,151-8,110,3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1.93%。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17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号码:0851-86607332
5、电子邮箱:dsh@yongjigf.com
特别提示: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与公司联系;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3)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张海拟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截至2025年5月9日,张海已减持完毕。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除张海(持股5%以上股东)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未来3个月及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知债权人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3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4,055,15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33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8,110,3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3%。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33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3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
1、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2、上表中本次回购前股份数量为截至2025年4月30日数据。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9.53亿元,经审计流动资产8.51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5.12%、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1.75%。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会损害公司的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的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控股股东计划从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399,751股。在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日期间,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84,600股。截至2025年1月4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张海拟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截至2025年5月9日,张海已减持完毕。
经公司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除张海(持股5%以上股东)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公司董监高未来3个月及6个月均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后续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的提议人为董事长邓代兴先生,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本次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况。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因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已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8、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本次回购方案尚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可能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次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分别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28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告编号:2025-065)。
(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向公司出具了《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专项贷款仅限用于本次回购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2261114
(四)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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