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 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董事,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祝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祝国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的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过半数,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晶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祝国胜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胡霞女士、祝国强先生、曾崇先生、晏元贵先生、蒋友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邹家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家瑞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其中董事会秘书邹家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霞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祝国强先生、曾崇先生、晏元贵先生、蒋友华先生、邹家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梓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梓怡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梓怡女士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0
电话:0755-86168628
邮箱:irm@bangyan.com.cn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
一、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祝国强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1月至1988年12月任职于大冶市供销社;1989年1月至1995年3月任职于黄石市磁带厂;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职于黄石市长征制药厂。2003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客户经理、营销部经理、营销中心副总裁;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董事、销服中心总裁;2018年12月至2025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祝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祝国胜胞兄。祝国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曾崇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任职于富士康科技集团;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职于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职于深圳中航比特通信有限公司。2014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信息安全事业部项目经理、中央研究院副总监、子公司深圳市中网信安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信息安全事业部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信息安全事业部总裁;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晏元贵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9年2月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特立信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担任子公司特立信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3年2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北京特立信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元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友华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软件工程师、技术总师、解决方案经理、研发总监、融合通信事业部总裁、云PC产品线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友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邹家瑞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国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1月至2009年3月任深圳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商务部总监、内审监察部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家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梓怡女士: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王梓怡女士曾任职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于 2023 年 3 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梓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梓怡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52,225,2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281,7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祝国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公司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任职工代表董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春兰、胡永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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