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西域旅游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瑜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78,211,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9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9,2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3人,代表股份18,924,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09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6,0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人,代表股份6,071,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8%。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29%;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29%;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5%;反对18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2%;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82%;反对18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31%;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3,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4%;反对183,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29%;反对183,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3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1,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1%;反对19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033%;反对19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3%;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1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8%;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3%;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378%;反对18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84%;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陈竞蓬律师、刘杰律师
(三)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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