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仲裁阶段: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美丽生态建设为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77,258,700元及利息、仲裁费、鉴定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后续履行相关义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丽生态”)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建设”)就其与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城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上述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调解书》【(2023)京仲案字第01938号】,仲裁庭确认的调解结果主要内容如下:
(一)北京城建向美丽生态建设分期支付工程款77,258,700元。
(二)北京城建向美丽生态建设支付以上述工程款中未支付的款项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的利息。
(三)若北京城建未如期、足额支付上述调解结果第(一)(二)项中任何一期款项,则后续全部未付款项全部到期,美丽生态建设有权就北京城建全部未付工程款及利息向法院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四)本案本请求仲裁费739,591.68元,由美丽生态建设、北京城建分别承担50%即369,795.84元。
(五)本案反请求仲裁费41,152元,由美丽生态建设、北京城建分别承担50%即20,576元。
(六)本案产生的造价鉴定费用227,169元,由美丽生态建设、北京城建分别承担50%即113,584.5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后续履行相关义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23)京仲案字第01938号】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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