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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十项议案皆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6、7、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倩怡、杨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井松智能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相关监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 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选举尹道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尹道骏先生由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尹道骏先生简历

  尹道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4年2月,任职于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公司机械工程师、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总工、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道骏先生通过犇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0股。尹道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道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3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日

  至2025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审议议案已于2025年5月16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传真和邮件到达时间均应不迟于在登记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 17:3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或邮件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登记材料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日9:30-17:30。(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五楼)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五楼邮编:230012电话:0551-64266328传真:0551-64630982联系人:井松智能证券部(二)会议安排: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终止募投项目名称: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新项目名称: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

  ● 投资新项目总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38,924.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962.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62.84万元。

  ● 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拟终止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1,245.08万元投入新募投项目,同时一并投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679.89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实施工期2年,计划于2027年6月项目建成。项目建成后,达产年(2031年)可实现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的生产规模,实现年产值160,000.00万元。

  ●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5.711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372.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如下:

  

  注: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原项目”)。结合近年来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以及公司近两年来的战略规划、销售业务情况和产能布局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原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11,245.08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0,679.89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共计21,924.97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全部投入新项目。

  新项目总投资估算38,924.97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新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为28.89%,本次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4.16%。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的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原项目实施主体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投资为13,977.39万元,具体投资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原项目达产后,将有效提升公司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交付能力及以AGV为代表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生产能力;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保证交货的及时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

  2、原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建设期共18个月,计划2024年1月竣工。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整体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月延期至2025年1月;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5年1月延期至2026年1月。

  截至2025年4月30日,原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是围绕智能物流系统交付及以AGV为代表的智能物流设备生产所需,在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实行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改造、旧设备的更新、以及针对部分生产工艺,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降低外协加工比例。原募投项目计划达产后将实现智能物流系统新增承接项目数量53个,新增项目收入37,700.00万元/年;AGV新增产能300台/年,新增收入3,300.00万元/年。现在基于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战略发展要求、原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等,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做出变更调整,具体主要变更原因分析如下:

  1、公司销售规模日益扩大,原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已显不足

  公司2020年至2024年营收从4.02亿元增长至8.36亿元,复合增长率约20.10%。其中,智能仓储物流系统2024年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34%;智能仓储物流设备2024年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5.50%,这表明公司目前销售规模已经达到原募投项目规划目标。公司原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已无法匹配当前公司生产需求,需公司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扩张建设以及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

  2、行业爆发式增长驱动

  根据GGII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移动机器人市场规模达到387.5亿元,预计到2028年全球移动机器人市场规模有望突破880亿元,2024-2028年年均复合增速超15%。智能制造及智能仓储物流行业近年高速发展(全球CAGR约15%-20%),尤其是AGV、AMR等设备需求受电商、新能源、医药等行业推动,头部企业订单激增。故公司原募投项目产能规划需及时调整,进一步适应行业增长需求。

  3、技术迭代加速,原技术改造方案有一定程度滞后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智能仓储物流行业在多个技术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2024年迎来了显著的技术革新与发展。例如: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与数据分析、机器人与自动化技术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这些技术不仅改变了传统仓储物流的操作方式,还为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智能仓储物流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公司原募投项目技改方案基于的技术水平,可能无法适配当前柔性制造、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需求。

  综上,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及战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及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建设。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概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公司现有产能出现饱和。通过该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扩大智能物流系统的交付能力及以AGV为代表的智能物流设备的生产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智能物流行业的地位。此外,该新项目还将使公司进一步减少产品外协加工环节,保障重要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保证产品得以及时交货,同时也能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

  (二)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生产线一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生产建设

  4、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淮南路与珠城东路交口东南角

  5、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8,924.97万元,拟使用原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不足部分为企业自筹资金。

  6、项目预计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项目建成后,达产年(2031年)可实现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的生产规模,实现年产值160,000.00万元。

  7、建设工期:本项目实施工期2年,计划于2027年6月项目建成。

  8、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中分项之和与合计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三)新项目必要性分析

  1、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生产工序的加工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成本日趋昂贵,以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生产的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模式越来越受人关注。

  公司是智能物流关键设备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多年发展,已开发了AGV、穿梭车、堆垛机、输送线等智能物流设备和WCS、WMS、MES等智能物流软件系统,拥有较为完成的智能物流设备产品线,并具备为客户提供智能物流系统的能力。2018-2024年,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势在必行。同时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随着5G、物联网、云端存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在智能物流行业应用的不断深化,产品高新技术含量的多寡已然成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高低的直接且重要表现。

  通过上述新增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智能物流系统交付能力以及以AGV为代表的智能物流设备的产能规模,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稳定性;通过物流系统数字孪生及仿真平台的开发来提高公司智能物流系统在方案规划、项目实施、项目运营等环节的交付能力;显著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公司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化进程,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2、打造智能工厂,提高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提高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秉持“我们井井有条,客户轻轻松松”的发展理念,多年来不懈努力,力求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物流关键设备与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通过新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为自己打造一套先进的智能物流系统,并建造自动化立体仓库,从而进一步提升生产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此外,公司计划借助该新增募投项目(智能工厂示范效应),向客户全面展示一体化智能仓库,使客户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智能物流系统的显著优势,同时彰显公司实力,提升公司在智能物流行业的影响力及市场地位。

  (四)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品牌知名度,为新增生产规模的消化提供重要保证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广泛应用于烟草、医药、连锁零售、机械制造、汽车、食品饮料和电子商务等行业,下游应用行业仓储物流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不断升级,为智能仓储物流装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据京东物流研究院数据,目前,国内仓储行业智能设备渗透率不高,仍有约49.17%的企业未使用仓储物流自动化设备。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2021年我国智能仓储市场规模为1,146亿元,考虑到智能技术的不断深入及物流行业规模和仓储环节降本增效的需求不断攀升,预计2026年我国智能仓储物流市场规模约2,665亿元。公司主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2、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产品品质,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作为国内先进的智能物流关键设备与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至今累计实施了1000多项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项目,30多个行业积累。公司在化工、纺织服装、电力设备及新能源、医药等行业领域均有标杆工程。通过参与设计承建大型自动化立体仓库及物流输送系统项目,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支专业基础扎实、多学科综合发展、项目实施经验丰富、对下游行业理解深刻的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17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2.75%,其中,硕士及以上36人、本科157人,研发人员知识背景涵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测量计量技术及仪器、物流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多年的项目实践使得公司研发团队拥有扎实的技术水平,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个性化定制要求。

  对于新项目增加的产能,公司将凭借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通过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潜在客户的挖掘进行消化。同时基于公司前期核心技术及研发实力的积累使公司具备向行业前沿技术进行持续突破的基础。

  (五)新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获得相应的经营收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制造,既可独立销售,又可与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相互匹配、融合形成定制化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进行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订单展开,除常用备货配件外,公司根据订单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项目建成后,达产年(2031年)可实现年产10000台套智能物流装备的生产规模,实现年产值160,000.00万元,公司营收和经营规模将获得大幅增长。

  (六)新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物流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医药、烟草、电子商务、化纤、食品饮料、机械制造、铸造、新能源、医药、纺织、建材等领域发展进程和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进而减少对智能物流系统、AGV的采购,由此导致本行业面临一定的宏观经济和行业波动风险。

  2、新项目增加的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新项目产能规模和产能建设计划制定是基于目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做出的。公司新项目建成后,如果出现宏观经济下滑、产业政策力度下降、市场需求放缓、技术方向转变等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新增产能利用率不足、无法充分消化等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新项目增加的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公司将凭借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产品质量,通过对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潜在客户的挖掘以及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进行消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情况、行业技术的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为合肥井松机器人有限公司本次的新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上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障新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井松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7 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参会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13日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上事项。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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