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根据赵辉先生和潘颖女士签署的《离婚协议》约定,赵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66,137,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分割至潘颖女士名下;将持有的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股权过户至潘颖女士名下。以上权益变动办理完成后,赵辉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金圆控股股权,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号)。
二、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先生的通知,赵辉先生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已将直接持有的公司66,137,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登记至潘颖女士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的股权;潘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6,137,5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505%)。本次权益变动进行非交易过户的66,137,566股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潘颖女士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赵辉先生在此前作出的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份变动的规定执行。
赵辉先生持有的金圆控股7.67%股权的相关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赵辉先生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系赵辉先生与潘颖女士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财产分割所导致,不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辉先生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潘颖女士出具《减持承诺函》,“本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在过入以上股票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则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股份的相关减持规定,继续遵守赵辉先生非交易过户前对该部分股份所负减持限制义务,即,若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赵辉先生原定董事高管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按照《监管指引》规定,在赵辉先生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的期间内,本人不得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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